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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


来源:华体会官网里尔赞助商    发布时间:2024-01-17 23: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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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纽。(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积极地推进城厢一级铁路物流基地和大弯镇、燕岗、新兴镇、河市坝、黄许镇等二级铁路物流基地建设,推动建设南充东、攀枝花、皂角铺二级铁路物流基地。(责任单位: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市〔州〕人民政府)推动依托中欧班列(成都)、中亚班列、“蓉欧+”东盟铁海(铁)联运班列等沿线站点城市建设国内外主要物流节点和服务网点。(责任单位: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省外事侨务办、省友协、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中欧班列(成都)货物进出我省铁路装车点和省内集货点的公路集装箱运输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积极引导省内物流园区争创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十三)加强重要节点集疏运设施建设。推进全省航空、铁路、公路、水路、邮政等物流基础设施有效衔接,推动公路、铁路繁忙路段扩能改造。(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省邮政管理局、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推进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物流配套设施建设、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货运升级改造,巩固成都机场国家级国际航空枢纽地位。(责任单位:省机场集团、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省发展改革委、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继续推进泸州港、宜宾港设立开放水运口岸。加强泸州、宜宾等主要港口的疏港铁(公)路建设,实施成都、宜宾、达州、绵阳、自贡、攀枝花、凉山等重要铁路货场周边道路畅通工程。(责任单位:有关市〔州〕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省政府口岸物流办)

  (十四)积极推动多式联运。积极开展争创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申报工作,认真做好四川省成都国际铁路港集装箱铁公水和四川省“空中+陆上”丝绸之路国际空铁公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大力推广集装箱、驮背运输、甩挂运输等高效便捷的物流组织方式,创新试行多式联运“一单制”。(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省政府口岸物流办、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

  (十五)构建城乡一体化物流配送网络。加快建设城市公共配送中心、社区配送站、智能自提柜、存取点等物流配送网络服务体系,加强村镇末端配送设施建设,推动县(市、区)物流园区(中心)、乡(镇)村快递公共取送站点建设。加强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供销、邮政等相关单位物流资源与电商、快递等企业的物流服务网络和基础设施共享衔接,鼓励多站合一、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商务厅、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社、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口岸物流办、各市〔州〕人民政府)支持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及冷链设施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商务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2020年前实现全省乡镇快递网点全覆盖。(责任单位:农业厅、省邮政管理局)积极发展农村货运班线、快递班车等双向货物运输服务,鼓励合规利用农村客车班线捎带邮件和小件快递,建立健全农村末端小件快运服务网络。(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政府口岸物流办)启动省创建城乡交通物流一体化示范县(市、区)工作。(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

  (十六)加强物流业发展要素保障。用好省级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支持重要节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新技术新模式的轻资产物流公司发展。继续采用投资补贴、贴息等方式支持物流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支持合乎条件的物流公司在境内外长期资金市场上市,到新三板、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鼓励全省银行业探索适合物流业发展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责任单位:省金融工作局、省发展改革委、人行成都分行)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发支持物流业发展的供应链金融理财产品和融资服务方案。支持银行依法探索扩大与物流公司的电子化系统合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四川银监局、人行成都分行、商务厅)优先将综合交通枢纽、物流仓储、加油(气)站等流通环节的用地纳入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年度计划指标。纳入全省100个省重点推进项目清单的物流用地计划省级匹配70%、市县匹配30%。鼓励物流项目企业采取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对利用工业公司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建设物流设施和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现